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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定县2024年“教师人才回巢计划”实施公告

来源:今日招聘 | 发布时间:2024-06-18 06:20:57 |  访问:7

为贯彻“兴楚英才回巢计划”,落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引进模式,积极通过筑巢引才,吸引有志于武定教育发展人才回流,助推武定教育强效提质。经研究,决定启动武定县2024年“教师人才回巢计划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人才“回巢”范围

选调武定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20人左右(具体人数以综合考察和教学经历业绩评价结果确定)。

二、人才“回巢”资格条件

(一)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本人或配偶为武定县户籍。

2.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武定县户籍。

3.配偶是武定县驻地现役军人。

4.配偶属武定县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。

(二)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.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。

2.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,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3.身体健康,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自愿到武定工作。

4.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
5.报名时属在职在编教师,且工作年限符合属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(不含特岗教师、三支一扶服务年限)。转正定级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。

6.所在学校、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商调。

7.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“回巢计划”实施范围:教师资格不符合报名学段任职条件的;报名现任教以外学段的;受党纪政纪未满处分期限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;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商调情形的;其他情形不适宜商调的。

三、人才“回巢”工作原则

吉林公务员

(一)平等选择原则。商调方与应聘方在达到教师回巢资格条件的基础上,平等享有应选和选聘的权利。

(二)择优原则。商调方对符合考察商调资格条件的回巢教师,根据考察情况、经历及业绩评价择优确定回巢人员。

(三)回巢教师调入我县后原则上一律分配到山区乡镇学校,服务期限至少5年,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内外各种公开遴选考试。

四、人才“回巢”工作程序

教师人才回巢计划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武定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,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察、拟定商调对象、体检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报名。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10日,应聘教师下载打印并填写《武定县2024年“教师人才回巢计划”报名表》并按公告要求扫描上传,同时将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、年度履职考核证明材料、近3年教学成绩名次等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,命名为“XXX老师商调报名材料”,扫描公告后二维码上传报名。

(三)资格审查。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列入考察。

(四)考察。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考察,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,采取实地考察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、查阅人事档案、查阅业务档案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,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、工作态度、工作实绩、工作能力、岗位匹配度、廉洁自律、岗位经历业绩、申请调动动机等,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商调资格条件、提供的商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,综合得出考察组意见。

(五)拟定商调对象,组织体检。根据综合考察、教学经历业绩评价情况,考察组意见得分占20%,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80%,以得分高者拟定为选调对象。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在指定县级及以上公办医院进行体检。

(六)公示、办理调动。体检合格的拟回巢商调人员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商调的,办理调动手续。

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

2024年6月17日

附件:武定县2024年“教师人才回巢计划”报名表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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